‧ 接获您的 Purchase Order (订购单)传真。
‧ 回传我方传真给您的 Proforma Invoice(估价发票),须附上您的签名确认。
‧ 最小订购量: 20顿
货款
‧ 电汇 T/T。
‧ 不可撤销之即期信用状。Irrevocable L/C At Sight
‧ 20呎的货柜为主。(每柜装20公吨的铝圆棒 Billet)
‧ 每根铝圆棒 Billet 的长度为 5.8 公尺(米) ( 可根据您的需求作弹性变更)
‧ 包装材料都是钢材,绝无木材的包装 (可免『烟熏证明』-- 纽澳地区专用)
‧ 收到货款后 7 个工作天内完成出货。但若需配合船期,则不在此限。
‧ 预计抵达目的地的日期,将在收到您的订购单后 1 日内通知您。